一、政府宏观协调机制
1、美国总统及其科技委员会的作用
美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由总统挂帅,成员包括副总统、总统科技顾问、各部部长,以及国家宇航局、国家科学基金会的负责人。主要任务是确立国家科技发展的目标,制定跨部门的研发战略,以及相应的综合投资计划。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下设9个委员会。
总统科技办公室:负责国家科技委员会的具体事务。科技办公室主任是总统的科技事务助理。
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2001年成立,由24名成员组成,除科技办公室主任外,其余23名成员均是工业、教育、研究机构及其他非政府机构有重要影响的人物。其任务是为了更好地与私营部门协调。
2、韩国科技部和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
科技部:韩国政府于1998年把科学技术处升格为科技部,科技部长官的排位从各部长官的末位一举跃升到24个部中的第8位,在经济部门中则仅次于财政经济部位居第二。科技部管理权限也相应扩大,负责科技发展政策和计划的制定实施,各部门研究机构的管理、协调,人才培养、信息扩散和成果转化等业务。科技部还全面负责协调部门间科技政策和监督落实情况。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1999年建立,由总统挂帅。该委员会是非常设的、与科技相关的最高政策审议、协调机构。负责制定科技发展长远规划,协调各部门的科技政策,决定科技预算分配原则等。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设在科技部。
3、英国的创新政策协调机制
英国科技办公室专门成立了“跨部门科技政策协调总司”,主要负责检查和加强交叉分析,对跨部门的研究开发的优先领域和经费分配进行协调,促进部门间相关共性领域的共同合作。
9个主要政府部门设立了首席科技顾问制度,首席科学家负责协调本部门与科技相关的事务。各部门的研究经费由首席科学顾问提出,经科技办公室的跨部门科技政策协调司汇总,最终由科技办公室主任审核,统一报财政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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