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政策
1、日本技术引进的严格标准和原则
引进的原则:引进零部件能解决问题的就不引进单机,引进单机能解决问题的就不引进成套设备,对工艺和技术的引进重于对设备的引进。
审批的标准:一号机进口,二号机国产,三号机出口。
2、限制进口同类产品
日本《外汇和外贸管理法》规定,如果利用引进的新技术生产的产品,在其国产化后仍未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能力时,必须限制进口同类产品。
3、韩国政府组织制订引进、消化、吸收的一揽子方案
技术引进之前,成立相关产业部门牵头,科技部、贸易部、人力资源部、企业代表和科技专家参加的论证委员会,研究制订从何处引进、如何消化吸收、如何自主创新、谁是用户的一揽子计划,并组织相关政府部门的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一起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
4、韩国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经费支持和税收优惠
——规定企业引进技术必须留有同等费用用于消化吸收;
——韩国政府1968年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的资助占总费用的19%;
——企业因引进技术而支付的各种费用在五年之内均可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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